據(jù)《貴州日報》2月8日報道,近日,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麟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通報中央紀委關于給予孫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與會同志一致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堅決擁護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決定。
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李炳軍,省政協(xié)主席趙永清,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時光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批準中央紀委給予孫志剛開除黨籍的決定,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意志,充分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反腐敗斗爭必須永遠吹沖鋒號的強烈信號,充分體現(xiàn)了黨中央對貴州政治生態(tài)和干部隊伍的關心愛護。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堅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黨中央決定精神上來,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會議強調,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常修為政之德,把學思踐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終身必修課,不斷凝心鑄魂筑牢根本、錘煉品格強化忠誠。要常思貪欲之害,堅持正心明道、懷德自重,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要常懷律己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法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yè)觀,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xiàn)象,始終做到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要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層層傳導下去,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tài)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斷鞏固發(fā)展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
相關閱讀
據(jù)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2月5日消息,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全國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孫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兩個維護”政治原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陽奉陰違,搞“七個有之”,任人唯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謀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子經(jīng)營活動提供幫助;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股份認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志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孫志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孫志剛出生于1954年。2015年10月,孫志剛任貴州省代省長,次年1月任省長。2017年7月,孫志剛任貴州省委書記,2020年11月卸任。2020年12月,他任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8月28日晚消息,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