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據證監(jiān)會官網,近日我會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tǒng)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越博動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除擬對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相關董監(jiān)高等造假責任人依法嚴懲外,還擬對兩名配合造假主體一并嚴肅追責。


經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動力通過虛構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銷售等業(yè)務、虛假出售資產等方式虛增營業(yè)收入和利潤,相關年度報告等存在虛假記載。我會擬對越博動力及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合計3080萬元罰款,并對其中兩名主體采取8至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越博動力財務造假過程中,于某、賀某提供其控制或聯(lián)絡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動力開展虛假業(yè)務,與越博動力構成共同違法,我會擬對其分別處以200萬元、30萬元罰款。此外,對發(fā)現涉嫌犯罪情形的,我會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財務造假是侵蝕市場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證監(jiān)會的重點打擊對象。近年來,我會嚴格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聚焦重點領域和市場關切,通過嚴厲打擊虛構業(yè)務、濫用會計政策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堅決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懲防治”并舉,努力塑造良好市場生態(tài)。在嚴厲打擊發(fā)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主體的同時,我會始終緊盯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董監(jiān)高等“關鍵少數”,嚴防保薦、審計、法律等中介機構“看門人”失守,通過壓實上述主體責任、強化“全鏈條”追責等,全力為資本市場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保駕護航。


第三方主體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實施造假,雙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鏈、“生態(tài)圈”,是近年來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的新特點,不僅擾亂市場秩序,且嚴重污染市場生態(tài),必須予以嚴厲打擊。我會一直積極探索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對配合造假方的嚴肅追責,于去年6月聯(lián)合公安部、財政部等部委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確立了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明確了嚴厲打擊配合造假、強化對配合造假方追責的工作內容。在越博動力案中對配合造假方直接處罰,是我會落實中央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后續(xù)我會還將綜合運用直接立案處罰、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多種方式,全面強化對配合造假方的追責,聯(lián)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場生態(tài)。


下一步,我會將繼續(xù)嚴格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堅持“追首惡”與“打幫兇”并舉,進一步強化對造假責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責,通過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體系,全面懲處財務造假的策劃者、組織者、實施者、配合者,堅決破除造假利益鏈、“生態(tài)圈”。同時,對于主動整改、積極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相關配合造假主體等,我會也一貫堅持寬嚴相濟的執(zhí)法政策,將通過依法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等方式,予以從寬處理。